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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歌與甲骨文之間長達六年的版權案終于結束,在這一場訴訟中谷歌最終獲勝,省下了90億美元的賠款。
即便是前幾天的消息,似乎還能看見法官傾向于甲骨文。但美國舊金山聯邦法庭陪審團今日做出裁決,認定谷歌安卓操作系統并未侵犯甲骨文版權,并駁回甲骨文索賠90億美元的訴訟請求。甲骨文表示將會就此上訴。
谷歌前首席執行官、現任谷歌母公司Alphabet執行董事長埃里克·施密特(Eric Schmidt)是本案證人之一,他早前曾在IT及互聯網技術公司Sun Microsystems工作,負責Java研發和銷售。憑借這方面的經驗,施密特與谷歌公司一起說服陪審團,讓他們相信谷歌對Java的使用是一種創新,而非簡單地抄襲其代碼。
而這家Sun Microsystems,正是被甲骨文于2010年收購的一家,甲骨文持有Java的版權。當年,甲骨文通過收購Sun公司而獲得了Java編程語言。甲骨文在收購Sun公司之后不久,就試圖讓谷歌向其支付高額的Java使用版權費,但遭到了谷歌的拒絕。雙方在此事務舉行了談判,最終沒有達成協議,那時施密特還參與了谷歌授權談判。在此情況之下,甲骨文將谷歌告上了法庭。
甲骨文稱,谷歌安卓系統有37個應用程序接口(API)侵犯了其編程語言Java的版權。APIs可以讓計算機程序“相互對話”并共享信息。甲骨文認為,谷歌只有獲得許可才能使用Java API研發安卓系統,而在Android系統約500萬行代碼中,侵犯Java版權的代碼高達1.1萬行左右。并據此要求高達90億美元的賠償。而谷歌認為,他們遵循版權法,并合法使用Java軟件代碼,為此無需支付版權費。
本次作證中,施密特稱,根據他研發Java的多年經驗來看,他認為谷歌無需通過談判就應該被允許使用Java應用程序接口(API),Sun Microsystems以開源和免費方式推廣它們,而非通過授權或出售方式。 而且,谷歌方面表示,谷歌并未使用整個APIs,而是使用了同樣的名稱和操作方法,然后編寫了自己的程序,以執行相應的功能。
事實上,甲骨文與谷歌的版權之爭一直引發整個軟件行業的關注。這個案件的結果將影響著整個軟件行業的未來。而開發者更擔心的是假如甲骨文獲勝將會給他們帶來不利。如果甲骨文獲勝,那么這可能會引發其它諸多與APIs相關的訴訟案件。對程序員而言,像谷歌使用Java這樣仿效另一種語言的APIs是極其普遍的事。所以,谷歌贏得這場官司后,整個軟件行業選在心頭的大石終于可以落下了。
谷歌通過電子郵件發表聲明稱:“無論是對于安卓生態系統,Java編程社區,亦或是依靠開放免費編程語言開發創新消費產品的軟件開發者來說,今天的裁決結果都意味著勝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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